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记者昨天从宁波检验检疫局WTO办公室获悉,台湾地区环保部门近日将甲酰胺列为第一、二类毒性化学物质管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禁止在14岁以下儿童玩具(含玩具组件)及儿童用品、塑胶地垫中使用甲酰胺。
甲酰胺是一种无色透明的可溶性有毒物质,虽然目前尚未出现甲酰胺中毒个案,但考虑对婴幼儿的影响,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决定逐步禁止甲酰胺的使用。比利时已于2010年12月10日起对含有甲酰胺的适用于婴儿和儿童的泡沫拼图垫子颁布了禁令;法国临时禁令规定,2012年7月20日之前不得进口或销售泡沫拼图垫,除非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能证明其中的成分符合标准。台湾将是继比利时之后,全世界第二个禁止玩具及塑胶地垫中使用甲酰胺的地区。
宁波晚报 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夏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