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11月3日,永康市政府为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分8条,推出了加大中小企业信贷资金保障、多元拓展融资渠道、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规范民间借贷等一系列举措破解企业融资难。
据介绍,除银行原则上不上浮贷款利率、支持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外,永康市财政还设立1亿元应急周转基金,视情为企业提供银行借贷等资金临时周转帮助。同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对本行业或关联行业出现资金运作困难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另外,还将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税务部门批准后,允许一次性缓交3个月税款,2011年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经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批准,允许中小企业缓交3~6个月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华晚报 通讯员 胡鹏 记者 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