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为了一个空矿泉水瓶,他出手将“同行”打伤,结果赔上600元钱,这是胡某怎么也没想到的。近日,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调解了这一起因捡瓶子而引发的打架事件。
胡某是安徽人,租住在后宅街道,平常捡废弃塑料瓶,等筹多了拿去卖掉。16岁的河南人小刘在后宅打工,没事的时候也会去捡瓶子卖,赚点零花钱。
11月4日上午10时许,胡某来到后宅街道洪琛路附近捡塑料瓶,发现刘某也在那里捡瓶子,手中已有一小袋。“这里的瓶子一直是我在捡,它们都是我的。”胡某想到自己的瓶子被人捡了,有点不开心。“凭什么是你的,这里是公共场所,大家都可以捡。”小刘也不甘示弱,双方各不相让。
说着,小刘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矿泉水瓶子,就上前准备去捡。不料胡某也上前,两人几乎同时捡起瓶子。正在气头上的双方开始互相推搡,接着动起手来。瘦小的小刘很快被打趴在地。
行人看到后,向后宅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好言劝说,双方才算平息,表示愿意进行协商处理。经调解,胡某愿意赔偿小刘600元钱。
“为抢一个矿泉水瓶大打出手,而且还赔上600元钱,真是太不值了。”事后,胡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浙中新报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