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
全国第一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落户象山县旦门山岛,此举标志着我国已揭开了依法、科学、合理用岛的新篇章。昨天,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在象山举行我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颁发仪式。
颁发仪式上,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巡视员刘向东向象山海洋游览度假有限公司负责人颁发了全国首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
旦门山岛又名金沙湾,位于象山县东陈乡的东南,即象山半岛中部的大目洋中部海域。该岛长1.82公里,宽0.52公里,平面投影面积0.9406平方公里,自然形态面积1.018平方公里。岛上有五峰,最高峰在南端,海拔135.4米。该岛于2001年起开发利用,主要进行林木种植、禽畜养殖、狩猎、采摘等旅游休闲活动,目前由象山海洋游览度假有限公司开发经营,是全国唯一集狩猎、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海岛狩猎度假区。
今年9月,依据《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象山县政府批准了该岛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10月10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岛的用岛申请。
“拥有海岛使用权证书,就如农民自建房屋领到了房产证。”据象山县县长叶剑鸣介绍,有了这本证书,旦门山岛的产权从此受到了法律认可和保护,但不同的是,尽管有了这本证书,开发建设旦门山岛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及国家海洋局和省、市海洋主管部门对海岛保护与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浙江省是我国海岛大省,2008年进行的浙江省无居民海岛调查显示,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总数为2878个,其中无居民海岛2639个,有居民海岛239个。海岛行政隶属涉及我市和舟山、嘉兴、台州、温州5个市及其所辖的24个县(市)区。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秀忠介绍,旦门山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的颁发,不仅标志着《海岛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也是我市乃至全省规划用岛、集约用岛、生态用岛、科学用岛、依法用岛的开端。同时,这张证书的颁发,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息,明确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开发利用行为,都必须依法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凡是符合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都可以在严格论证、落实好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科学、适度地进行开发利用。
据悉,我省目前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的同时,根据本省的特点,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配套制度和相关政策,为促进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和海岛可持续发展做好服务。
副市长徐明夫出席仪式。
又讯昨天,国家海洋局在象山县组织召开了全国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海洋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地无居民海岛确权发证工作进展,并交流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宁波日报 记者 王量迪 象山记者站 丁华 陈光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