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
为了鼓励和支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总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实现企业平稳“过冬”,温州近日出台《温州市级银行机构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考核办法》,对全市银行业进行打分量化考核,市财政将安排考评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温州银行机构进行考核奖励。
《考核办法》实行100分制。考核对象为市级各银行机构(含省信用联社温州办事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银行等25家银行业机构,考核时间为2011年9月底至2011年12月底。
《考核办法》将通过扩大信贷规模和扶持小微型企业两大类对银行进行量化考核。如根据月均新增本外币贷款额进行排名(按环比),根据企业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排名。
此外,《考核办法》还出台扣罚规定,如未经联络组同意,银行擅自抽资、压贷,贷款利率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超过30%,强制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存贷挂钩、变相收取手续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受到管理(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承诺又不履行联络组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因银行擅自行动造成的重大恶劣连锁影响,一经查实则取消考核资格。
根据最终考核结果,温州将进行相关考核奖罚,由市财政将安排考评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温州银行机构进行考核奖励。
对于考核结果前5名的银行业机构,将给予新增地方财政性资金存款支持。从2011年9月底到2011年12月底期间,按月均新增本外币贷款每增加3亿元,财政性资金存款支持1000万元,存款支持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亿元。考核结果排名后5名的,今后原则上不再予以新增地方性财政存款支持。温州晚报 记者 周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