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1日讯
真奇怪!看了义乌当地的一份报纸的第六版,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有这样的感觉——怪就怪在占了近1/3版的一则登报承诺。
奇怪在哪里呢?这看似是对一则举报的澄清,却居然点出了举报者到底是谁。明明主角是一所中学,但中学说“不是我们登的”。
这背后,到底怎么回事?
两个辅导站喊冤:
有人冒名我们举报
我们的调查,就从两个被点出来是“举报者”的辅导站开始。
11月9日一早,1+1辅导站的负责人陈老师接到家长电话:你们上报纸了!与此同时,有个人也在“同命相怜”:中华辅导站负责人赖老师——报纸上,他们成了反映当地绣湖中学老师课外有偿教学生的举报人。
昨天下午,我来到1+1辅导站,听到最多的,就是陈老师大喊冤枉,“真不是我们举报的。即便真是我们举报的,透露举报人也是违反信访条例的”。
2点多,中华辅导站的赖老师赶到,他们约了一起去派出所报案。
“这是冒我们的名制造矛盾,是诽谤,影响到了我们的形象和品格,我们一致要求通过公安机关查出冒名者,把他诉之法律。”赖老师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度。
中学校长:
不是我们登的报
看这则澄清,主角应该就是当地的绣湖中学,于是我赶去中学。
“我也是看到报纸才知道的,不是我们登报的。”绣湖中学校长季项增接待了我,没说几句,就给出了这样一个让我惊讶的答复。
按照季校长的说法,这封举报信是由义乌市信访局转到义乌市教育局的,接着又转到他手里。为此,10月下旬,全校还开了次会议,进行了一次师德教育,没有有偿带过学生的老师可以坦然签字,有的老师要自我检查反省。
既然季校长否认是他们登报的,我就问他,可能会是谁来登报呢?
季校长没有正面回答。但从其他渠道我得知,最后有一份情况说明和教师签字交到了教育局。
教育局长:
我只是建议登报
我又赶到义乌市教育局,局长金延风正在看论坛,就因为这则启事,义乌当地论坛上议论颇多,其中就有网友说,既然是举报信,信访局转下来,怎么会到学校手里呢?
金延风是这么解释的:“这不是一封举报信,只是反映情况,如果举报有偿带生的话,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都没有,所以我直接转给绣湖中学校长处理了。”
那么登报,和教育局有多大关系?
“登报是我建议的,但前面这段话并不是我们写的,我也没审阅过,写得不妥当。”金延风说,教育局没有任何部门介入调查此事,他只是安排绣湖中学校长处理。
报社反馈:
当广告登,学校付钱
校长否认了,局长也说只是建议,只能问问刊登启事的这家报社了。
我通过多个渠道,获得的反馈信息是:这则启事,是按照广告的类别登的,不是记者写的稿子。既然是按照广告登的,那上面的文字也不会擅自改动——“拿过来是什么样,我们就按什么样登”。
更关键的,我听到了这样一个说法,登报纸的钱,是学校出的,虽然现在他们还没付款。
到这里,其他的都不需要我再多说了吧。到底怎么一回事,相信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