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杭州市政府公布并实施了新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医疗费票据或者其他证明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将退回骗取的金额,并处以骗取金额二至五倍罚款。
参保人员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也将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不仅要退回骗取金额、处以二至五倍罚款,还要被解除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