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1月13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浙江省11个设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全部开工。这意味着,年初各设区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的开工率指标已提前完成。
今年国家下达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建设任务18.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000户。年初,浙江省已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目前,各设区市保障房开工率均超过100%,其中丽水、宁波及舟山市开工率分别达133.0%、130.8%和116.2%。
为了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浙江省各地创造性地推出一系列解决方案。宁波推出“模拟审批”制度,使保障房建设大大提速。
杭州在已单独为保障房选址的基础上,再在商品房用地中拿出10%配建保障房。不仅加快了保障房建设,还使保障房的区域分布更加优化,方便了老百姓就近居住。
在保障房建设快速推进中,浙江省尤为重视质量把控。省住建厅要求,保障房建设必须设立永久标牌,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张奕表示:“这使保障房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得到永久追溯,进一步提升保障房的质量水平。”
资金和建设用地的及时落实,为保障房的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省国土资源厅建立了保障房用地快速审批通道;省财政厅设立了保障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欠发达地区建设廉租住房;省住建厅、宁波市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5年450亿元和155亿元的保障房合作框架协议;湖州等地还通过“BT”(建设—移交)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