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近年来,年轻人对婚姻的选择愈发不慎重,一时兴起就可领取结婚证,短暂的激情过后,发现彼此并不合适又匆忙离婚。近日,青田法院万山法庭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胡某今年4月13日自国外归来,5月4日经人介绍与被告杜某认识,次日,双方即到丽水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仅仅过了半个多月,原告胡某在5月24日即起诉至法庭要求与被告杜某离婚。
被告杜某对双方认识的时间并不否认,法庭经开庭审理之后,认为双方婚姻基础薄弱,婚后未能建立应有的夫妻感情,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原告胡某表示可以给予被告杜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在这个案例中,原、被告从认识、结婚到起诉离婚,前后不到20天的时间,短暂的婚姻就此结束,更深的问题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