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11月9日,李某和郑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临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让人惊诧的是,他们作案时都是一家浴场的服务员,作案的对象也是来浴场消费的顾客。
2008年,李某来到临海找工作。凑巧,他看见一则招聘启事,临海一家休闲中心正在招人。在经过简单的考核后,他被休闲中心录用了,安排在中心的桑拿部上班。
在工作期间,他认识了同事郑某和荀某(在逃)。令李某疑惑的是,虽然做同样的活,但他俩却阔绰多了,仿佛有花不完的钱。后来经过指点,李某明白了原来他们干的是盗窃一行。随之,李某也加入了进来。
在这家休闲中心里,郑某是大厅接待员,李某负责引导客人,而荀某则是二楼的迎宾员。
“郑某在大厅接待,每当有客人来时,他就负责物色盗窃的目标。当他发现某一个顾客携带有大量现金后,他就偷偷用对讲机告诉我。然后我负责将这名顾客引导至他的储物柜前,并悄悄记下该储物柜号码,将消息回馈给郑某他们。而荀某是休闲中心二楼的迎宾,他主要负责望风,一旦客人提前下楼,他就马上通知我们。”李某交代说。
2008年8月21日晚,他们就利用这种方法一次盗窃了现金近3万余元。
得手后,李某分到了6500元。拿到钱后,在郑某等人的授意下,他就连夜打车跑到了宁波,并于当天买了车票去了广州。今年7月30日,潜逃2年之久的李某在贵州罗甸县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郑某也随即落网。
内部人员盗窃确实让人防不胜防。在这里,办案人员提醒,除了公共场所的商家要完善自身安保措施,加强监管外,市民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出入公共场所。如果必须要携带贵重物品,在出入这些场所的时候尽量交由总台保管。这样,就可以让一些不法分子无处下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