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温州有关部门获悉,今年12月15日前,温州市将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权限调整,287项原本由县(市、区)办理的事权调整为乡镇(街道)办理,80项原本由县(市、区)办理的事权调整为社区(村)办理。
据悉,温州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组织“转、并、联”工作开展以来,乡镇(街道)撤并了50%以上,村级组织从原来的5400多个减少到800个左右,基层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明显加重,使得本已存在的基层组织权责不匹配的矛盾更加突出。做好向基层组织放权工作,有利于理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一级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快中心镇培育和农村新社区建设。
根据日前审议通过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权限调整目录》,本次事权涉及县级发改、民政、执法、房管等34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