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6日讯
温州信泰集团昨日再次被提及,但这次它是作为今年以来省内少数中小企业关停和个别企业主出走事件后,企业成功重组并重新开工,让温州企业通过司法重整来解决当前困局有了借鉴的典型例子。
昨日,省高院发布《浙江企业司法重整报告》,并邀请杭州、绍兴、温州三地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当地企业司法重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杭州“溢佳香”2008年深陷资金链断裂危机后,债权人自发成立债权人小组,自行经历两年的债转股、工厂复产、重组失败后,2010年7月,不得不进入司法破产重整,审核债务达13.97亿。在杭州中院指导下,“以股抵债”的破产重整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目前,重整计划正在执行进程中,企业主营业务正逐步恢复并稳定运营,面向长三角市场的主要营销网络有效巩固,230余名员工安心工作。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公布了浙江企业司法重整十大典型案例。
章恒筑说,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大量纠纷的状况,2008年10月,省高院就曾下发《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并先后指定相关中级法院集中管辖飞跃集团、江龙控股、纵横集团等企业债务的重大案件,并确定了“统一受理、统一审理和统一执行”的集中管辖案件工作机制。至今,省高院已经先后指定相关中级法院集中管辖32家地方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企业的债务纠纷系列案件,涉及案件3000余件,目前已有17家企业的资产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浙江法院在企业重整案件的审理方面出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透露,截至今年9月份,全省法院共受理了34件适用《企业破产法》的司法重整案件。其中2007年受理1件,2008年受理2件,2009年受理16件,2010年受理8件,2011年1至9月受理7件。
近期,舟山普陀法院受理了欧威宝公司及其两家关联企业系列司法重整案和浙江恒宇造船公司及其三家关联企业系列司法重整案;宁波奉化法院受理了唐鹰服饰、凯森线缆破产清算案并着手司法重整工作。
“国外企业陷入危机最先考虑的是申请破产保护,省内个别老板为什么只想到‘出走’”?章恒筑分析,这与当前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对司法重整的意义和功能还存有模糊认识,由于司法重整程序和破产清算程序存在关联性,都是《企业破产法》规制下的程序,一些企业把司法重整程序误认为就是破产清算、“企业倒灶”了,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企业主陷入了只有“出走”一条路可走的误区。
章恒筑认为这和不能正确理解司法重整程序的功能都不无关系。
章恒筑表示,通过司法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在使企业得以摆脱经营困境,避免破产清算厄运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及其债权人、出资人、职工、关联企业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使用。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鞠海亭昨日上午的发言格外引人关注。
据温州市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今年温州因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主出走的企业有42家,其中8月和9月就先后有29家企业倒闭或企业主集中出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一些规模、产值、知名度较大和员工较多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相继倒闭,如龙湾江南皮革、洞头奥米、乐清天石等企业涉及员工均在上百甚至上千人。
据了解,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温州市两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7件,其中2010年受理6件,2011年受理8件。鞠海亭说,从温州目前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来看,以后的破产案件肯定会增多,需要司法重整的案件也会增多。
今年10月20日,已经停工24天的温州信泰集团重新开工。鞠海亭认为信泰集团尽管不是通过司法程序完成的,但确实为温州企业通过司法重整来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
鞠海亭集中介绍了温州当地法院针对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企业面临的困难的司法应对措施。此外,法院协助做好涉企银行债务案件处置工作,尽可能帮护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尽量避免因诉讼活动加剧其资金链断裂风险,不使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因诉讼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