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6年前,年少气盛的侯某伙同他人在东阳抢夺,事后漏网的他开始了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涯。6年后,他在警方“清网行动”政策的感召下,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争取宽大。11月14日下午,侯某将卖房子所筹集的1.3万元钱亲手交给东阳市吴宁派出所民警手中,请民警退还给受害人。
现年28岁的侯某是河南虞城县人。
2006年3月9日,侯某骑着摩托车带着同村的侯甲从余姚来到东阳市区,伺机抢夺。
当日下午4点多,两人在路上看到一名女子驾驶的轿车副驾驶座上有一只女式包,对视了一眼后,决定下手。
于是,侯某在同伙的指挥下驾车一路尾随。
在通江西路一楼房前,那名女子停好了车。在她下车之际,侯甲迅速上前,打开轿车的副驾驶座车门,抢走“LV”牌手提包。
包里有两只手机、2000元英镑等物,其中,侯某分到1000元英镑。
接到受害人报警后,警方马上展开侦查。
当年4月14日,犯罪嫌疑人侯甲被抓获归案,但侯某一直潜逃在外不知下落。
同年4月20日,侯某被东阳市公安局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清网行动”行动开始后,吴宁派出所民警8次上门去规劝,10月24日,藏身在河南商丘的侯某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其实当时,侯某就有心退赃,但由于父母都是药罐子,长期需要治病,家里经济条件实在太差,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来。
侯某被取保候审后,一直想尽办法要把赃款退还。
最后,他与未过门的妻子一商量,日前将一间房屋以4万元卖了。
11月14日下午,卖房款一到手,在东阳的侯某就叫妻子将钱汇到了自己的账户进行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