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买房改房时,已经交了维修基金的,还要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吗?
《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买了房改房的市民不明白:他们是否还要交这笔钱?
昨天,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说,这类业主不用再交钱了。不过,要麻烦大家做一件事,“房改房业主要到物业处核对维修资金数额,并到物业登记”。
据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介绍,宁波市老三区约有15多万套房改房。根据现行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规定,这笔钱要记账到户,由属地街道、社区负责管理。也就是建立“一户一账”。
先行试点的小区,为海曙怡景苑、南塘花园,江东明楼东区、北柳街148弄。因为担心数据可能有出入,需要业主前往核对。
11月18日至11月24日,这4个小区,将在小区内张贴公示,标明房改房地址和维修资金本金数额。业主可以拿《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或维修资金缴纳发票到所在小区物业登记。
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不去登记,这笔资金可能就转不成“一户一账”的房屋“养老金”了。这样的话,以后房屋产生维修费用话,就不能从养老金账户里扣除了,要业主自掏腰包。
另外,根据管理办法,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住宅物业维修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范围内的住宅物业,由市和区人民政府提供50%的补贴。其他县(市)区的补贴比例,由各县(市)区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