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半年时间,49起“醉驾入刑”案件,从中能发现什么?
前天,温州鹿城法院介绍,通过梳理半年来审理的“醉驾”案,还真发现一些“规律”。比如,“醉驾”司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以年轻男性居多,“十有八九”发生交通事故等。
而分析这些“规律”,也是为了能更加精确地提醒相应群体,一定不要犯酒后驾驶这样的错误。
犯事的多是年轻男性
鹿城法院介绍,半年来发生的这49起“醉驾”案,一个普遍现象是,“醉驾”司机文化程度都不高,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了45人。
相比文化程度,更明显的群体特征是——全部是男性,且以年轻的居多。
其中,最小的只有19岁,最大的56岁;35岁以下的年轻男性有36人,占到73.5%;其中,4人还是“90后”。
职业方面,以个体户、务工人员和无业人员居多,占到了93.9%。不过,公务员等身份的人员亦有涉及。
还有一个显著特点是,“醉驾”者血液酒精含量普遍偏高,最大达到了302.9毫克/100毫升,是醉驾标准的3.75倍。超过醉驾标准两倍的,也就是严重醉驾,达到了25人;超过醉驾标准3倍的共6人,占12.2%。
“十有八九”发生了交通事故
“醉驾”有多危险?一个事实是,上述49件“醉驾”案,40件发生了交通事故,比例高达81.6%。
原因不难理解,饮酒后,人的身体素质和思考能力下降,往往会产生视像模糊、平衡感和判断力变差等状况。
今年5月3日晚,“醉驾入刑”第3天,温州市区某企业职工金某参加单位会餐,考虑到会喝酒,下班后他特地把车子开回家。
那晚,金某喝得酩酊大醉。同事们帮他拦了出租车。谁知金某竟在中途下了车,还鬼使神差地坐进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驾驶座(的哥正在一旁拉客)。
醉意朦胧的金某,居然开起了出租车,结果刚开了20多米,就撞上了另一辆出租车。
交警赶到时,酒醉的金某语无伦次,对发生的事情全然不知。
经检测,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2.9毫克/100毫升,是醉驾标准的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