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
一名无德男子因为别人不搭理他,竟然伙同他人盗窃对方父亲的骨灰盒,并以20万元现金为代价进行恶意敲诈勒索。结果不仅敲诈未果获刑5年,还得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父亲骨灰盒不翼而飞
2008年1月23日早上,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村民李相明家里的电话响起。李相明接起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话,他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对方说:“跟你说个事,你父亲的骨灰盒在我手上,不信的话你们自己去看看。”说完便挂断了电话。这突如其来的电话令李相明不知所措。他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大家都将信将疑,这怎么可能呢?
为了证实情况,李相明立即叫上家人及亲友前往埋葬父亲骨灰的公墓查看,果然如同来电人所讲的一样,父亲的墓穴已空空如也。
发现父亲骨灰盒被盗后,李相明一家人都陷入悲痛和愤怒中,他们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接下去的10天里,李相明组织了40多名亲朋好友冒着大雪在公墓周边寻找父亲的骨灰盒,山林、水田、水渠、溪边、滩涂等可能藏匿的地带都翻了个遍,但一无所获。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李相明可以说是走上了寻找父亲骨灰盒之路,整家人都忍受着痛苦和压力,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仍无消息。
撂下狠话欲敲20万元
2010年6月30日,李相明再次接到对方电话,“想找到你父亲的骨灰吗?那就按照我说的办,交出20万元。”很快电话就挂断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李相明多次接到对方电话,让他快点拿钱。
去年9月20日,婺城区公安机关根据缜密侦查,终于将敲诈者抓获归案。7天后,李相明家人在荒郊野外找到了被遗弃的骨灰盒。据交代,盗窃人名叫梁淑洪和龚春(另案处理),2008年1月,两人窜至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公墓将李相明父亲李某的骨灰盒盗走,并藏匿于附近的泥土里。
梁淑洪说,李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是从事林木生意的老板,家里比较有钱,而且对他不尊重,见面时都不太搭理。于是他便跟人商量想出了这个主意,顺便弄点钱花花。当晚挖出骨灰盒后,梁淑洪让龚春给李相明打电话。后来梁淑洪又找到陈远善,并授意对方多次打电话给李相明及家人,要求李相明支付20万元赎回其父亲的骨灰盒,但均未成功。
敲诈未果反被判刑
今年7月15日,梁淑洪犯敲诈勒索罪被婺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远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前段时间,李某家人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梁淑洪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计42万余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偷盗骨灰盒为手段,并向原告敲诈勒索已是不争的事实。侵权行为直接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寻找骨灰盒的花费和重新安葬亲人的花费。被告丧尽天良的行为同时也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被告还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鉴于被告已得到刑法的惩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可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日前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4万余元经济损失。 (线索提供:朱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