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带着孩子在街头行乞。蒋超 摄
浙江在线11月20日讯
昨天,有市民向老师伯反映,一女子怀抱女童,跪在市区开太百货门口的人行道上行乞。令人怀疑的是,女童一直在睡觉,像服用了安眠药。这孩子和行乞女子是什么关系?是不是遭拐卖?老师伯决定去看个究竟。
“她们在这行乞好几天了。”在附近经营小卖部的张女士说,行乞女子自称和女童是母女。一家服装店店员小刘则说,女童大多时间在睡觉,像被人喂了安眠药,她怀疑这孩子是拐来的。
老师伯发现,行乞女子身穿绿色外套,身材较瘦弱,年纪30多岁。女童仰躺在她怀中,双眼紧闭。老师伯问行乞女子,孩子是她什么人,她说是女儿。交谈中,女童醒来,行乞女子准备起身离开时,接到群众报警后出动的鹿城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民警赶到。因女子无法证实自己身份,民警将她带回所里进行调查。
在派出所内,行乞女子自称名叫陈爱芳(音),33岁,甘肃人。女童是她三岁女儿,名叫天若(音)。她说,十多天前带女儿来温,因没文化,找不到工作,只好行乞为生,晚上就睡在路边。
由于该女子不识字,无法写出姓名、户籍等个人信息,身上也没携带任何身份证件,民警无法通过全国人口查询系统查到其相关信息。随后,民警对女童身体进行大致检查,没发现明显伤痕或遭虐待痕迹。此外,女童称呼该女子为“妈妈”,并一直躲在其怀中不让他人抱。综合相关情况,民警初步分析,女童是该女子女儿的可能性较大。
昨天中午,民警对该女子进行批评教育,并建议她去救助机构申请救助。她说,不再行乞,准备回乡。随后,民警采集了她的指纹、血样等信息并输入信息库。
据老师伯了解,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这正是:
一名女子闹市行乞,
怀中睡童令人生疑。
民警调查耐心细致,
初步厘清二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