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面对ATM机中别人忘记拿走的银行卡,你会如何选择?
小陈认定“这钱本不是自己的”,转身离开;而他的工友小邹见钱眼开,盗取卡里1.9万多元。
结果是,小陈心安理得,小邹被刑拘。
银行卡忘在ATM机里
11月18日,单位发工资,在鄞州打工的小陈和小邹到奥克斯集团附近的ATM机去查卡里的钱。
排在二人前面的是个30多岁的男人,他操作完就走了。轮到小陈了,他尝试把自己的银行卡插入ATM机,可也插不进,再一看屏幕,是让他选择“取款”还是“查询”。再一看,机子内已经有卡了,显然是刚才那个男人忘记把卡取走了。
小陈一查,卡里有5万多元现金,他傻眼了。犹豫了一下,小陈转身打算离开。他事后说,当时他认定“这钱本来就不是自己的”。
这时小邹凑过来,看到ATM机显示卡里有五万多元,说:“你卡里有5万多元?”
小陈如实相告:“卡不是我的,是别人遗落的。”
总共取走1万9千多元
小陈转身离开了。
小邹20多岁,安徽人,每个月工资2000多元,当时心动了。小陈走后,他站在ATM机前思考了很久,看看周围也没啥人,决定取点钱试试看。
按照机子上的提示,小邹从卡里取出了第一笔钱2000元。这彻底点燃了他心中的欲念,他开始不停取钱。取走1万9千多元后,后面有人来排队。心虚的小邹拿着卡走了。取钱这事,他没有告诉小陈。
银行卡的主人姓王。当天下午,王先生有急事,在ATM机上取完钱后离开了,却把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上。不久,他连续接到手机短信,说他的银行卡取出钱,这才发现卡落下了,于是报了警。
盗取的小伙已被刑拘
姜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一调ATM机前的监控,就锁定了小邹。当天下午,警方在附近一小区内将小邹抓获,并从他裤兜里查获1万多元现金。
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之规定,小邹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事后小邹很懊悔,他说,如果当时也像小陈一样离开,哪里会落到这步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