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2006年4月5日,马军明等6人以合股经营农庄的名义向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塘河村五组村民租赁农用地,不过却将土地出租给转塘大清谷大唐骏马苑经营者李凌用于开设跑马场,后又在该宗地上建围墙、铺设碎石、浇筑水泥地坪和沥青地坪等,共造成10370.4平方米农用地耕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三级。今年7月,马军明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各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这是昨天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曝光的5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中的一宗。据了解,这5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涉案土地面积达68.7亩,都已经当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违法主体既有个人也有企业,违法的根源主要是土地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等,最终逾越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红线”而受到法律制裁,目前已有8名涉案当事人因违法行为获刑。
企业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然而极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未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占用土地,结果不但谋不成发展,反而将因违法行为付出重沉代价。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区良渚街道大陆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致使7.719亩基本农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就属于这种典型。
此次曝光的5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中,还有一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典型案——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非法采矿案。2010年3月至11月,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朱岳尧、陈科峰、陈关水合伙在傅墩村馒头山非法开采粉砂质页岩55415立方米,约合110830吨、价值人民币775810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杭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已立案查处违法用地937宗,涉及土地面积3241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