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嘉善的阿斌和阿林曾是“好兄弟”。3年前,阿斌因购买宝马7系车需办理按揭购车,阿林便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为阿斌作担保。然而,也正是因为那辆宝马7系车,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说散就散。3年来,因为纠结于“还车还是还钱”,阿斌和阿林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阿斌甚至多次指使“小弟”对阿林实施殴打、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后,阿林选择了报警。此案日前在嘉善县人民法院开庭。
2008年夏天,阿斌的生意做得小有成就,他打算购买一辆宝马7系车。由于当时自己仅能拿出50多万元作首付,而宝马7系车的车款高达120多万元,购车心切的阿斌想到向“兄弟”阿林寻求帮助,为了彼此之间“好说话”,阿斌主动提出把车辆行驶证登记在阿林名下。最终,在阿林的帮助下,阿斌顺利把宝马7系车买了下来,并积极地支付着每月2万多元的还款额。
让阿斌始料未及的是,自家生意在一年后突然陷入困境,他不得不中断还款。按照协议,如果阿斌不能及时还款,担保公司(阿林的公司)将有权处理宝马车。随后,阿林一口气拿出几十万元,“保住了”那辆宝马7系车,接着又将车子转给了他人。在阿斌看来,他认为阿林必须得还钱或者还车,因为自己曾支付了50多万元的首付和一年多的还款额。而在阿林看来,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是自己的姓名,而且自己也为车子拿了几十万元出来,所以他并不理睬阿斌的要求。
由于阿林对自己提出的要求一拖再拖,阿斌便多次指使小牛、小胡等“小弟”,把阿林“请”到指定地点“谈话”,对其进行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不堪忍受的阿林最终拨通了报警电话……
嘉善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斌、小牛、小胡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宣判。(文中当事人系化名)南湖晚报 记者 徐佩 朱胜伟 通讯员 潘子菁 兰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