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11月23日,记者从温州市民政局获悉,第三季度物价补贴已开始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其中,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20元、农村低保对象发放135元,11月27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根据要求,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20元,农村低保对象135元,矾矿低保对象每人为180元。市区城镇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110元,农村低保边缘户70元,矾矿低保边缘户每人90元。其他县(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金额为9.2%×4.5×当地月低保标准;其他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的补贴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的一半,具体人员与标准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