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11月22日傍晚,黄岩高速收费站的收费员和保安,只见一男子骑着电瓶车飞速地冲了过来,在绕过收费栏杆后,骑向了往温州方向的匝道。
等收费员与保安反应过来时,电瓶车已经消失在视线范围内,于是他们立即报了警。
几分钟后,民警追上了这名骑行者,这时,他已经在高速主线上驰骋了三公里。
这名不顾安全的青年骑行者,姓王,是黄岩一家电瓶车厂的外贸员。骑的电瓶车,是厂里研发的新产品。
据小王说,这款产品正准备外销,外国客户很挑剔,要想说服他们,稳定的高速行驶性能和有效的实际操作数据非常重要。
“吃完饭,我一个人骑着电瓶车,在104国道黄岩段的西复线上测测新车的性能。可是路上人太多,速度开不快,不能真正体验。”小王说,“当时我就想,要是能上高速,就能把车速提到最高值。刚好,我看到前方就是高速入口处,那路又宽。”“敬业”的小王想也没想安全问题,就冲过了收费栏杆,体验了一把畅快的高速行驶。(编辑提醒:电瓶车有限速标准,不能开快车。)
“民警拦下我之后,给我看了高速入口匝道处,一辆电瓶车被撞得粉碎的现场照片,我这才开始后怕。骑着电瓶车上高速太危险了,下次,我再也不敢这样做了。”小王感慨道,还好没发生事故,不然后悔都来不及。
高速路上,经常会有人骑电瓶车闯入,许多骑行者往往是因为路况不熟悉而误闯的,当然也有小王这样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或明知故犯的。
高速公路,高速、高效。电瓶车与机动车存在着很大的速度差,如果电瓶车占用车道行驶,尤其是在夜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极易发生碰撞。这不仅给高速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还给骑车者带来极大的危害。
电瓶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这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