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投诉记录(维权热线85852167):我是绍兴市区的一名消费者,姓孔。
我今年已经70多岁了,这几年眼睛一直不太好。前段时间,我听广播里的一则广告说,有一款名为“同仁眼黄金”的药品,对治疗眼睛黄斑变性效果特别好,而且承诺可以无理由退货。我也是病急乱投医,就花2500多元钱买了30盒。
10月9日,药送到了绍兴,我按照说明书使用,一天点好几次,可是只用了5天,眼睛就肿了。我立刻打电话咨询销售方,他们说我点得太多了,一天只能用2次,让我停用一段时间,等眼睛的肿消了再继续使用。按照他们的说法我又使用了几天,可眼睛依然是肿的。
我觉得这个药不太适合我使用,就提出要求退货,可对方却说,必须要医院出证明。可这样的证明医院怎么可能出,而且他们广告里说可以无理由退货。面对我的质疑,对方居然说,无理由退货只是广告说说的,现实是不可能的。
现在我30盒药只用了1盒,还有29盒放在家里,我也不敢继续使用这种药了,2000多元钱就这么浪费了。
汤妹调查:昨天,孔老先生专程将这款名为“同仁眼黄金”的药品拿到报社给汤妹看,药品的适用范围明确说,这款药品适用黄斑变性,每天使用3~6次,批准文号是“藏卫健用字(2008)第016号”。汤妹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查询,没有发现产品名称为同仁眼黄金的药品,而在今年9月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药品、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中,同仁眼黄金被点名,药监部门认为,该产品广告存在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非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含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有意思的是,汤妹上网查询了“藏卫健用字(2008)第016号”,发现打着该字号的有包括“舒筋健腰贴”、“雪域艾康贴”等多款产品。随后,汤妹拨打了当时孔先生购买药品时所打的400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她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无理由退货,只是说3天内如果无效可以退换,现在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不符合退换货条件。
当汤妹质疑,为什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查询不到该产品信息时,工作人员说“我们肯定是有批号的,否则怎么敢销售”。并表示,该产品不是药品,而是生物制剂。问到为什么有那么多产品和其批准文号一样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更加简单,“他们都是冒用我们的,他们都是假货。”
工作人员同时告诉汤妹,公司总部在北京,就是北京同仁堂。不过,汤妹和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后,对方明确表示该公司从来没有出产过这样一款产品。
汤妹就此事咨询了工商部门,工商人员表示,药品广告鱼目混珠,真假难辨,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困惑,他们建议消费者有病最好能到医院治疗,购买药品也最好能够到正规的药店购买,尽量不要通过邮购、网购、电话购物等方式购买药品,以免买到假药,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