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们法院审理了一起案子,被告是一名未成年人。每次偷窃作案的过程,都让人啼笑皆非。 
  小木是四川人,今年17岁。
  6月2日,天气炎热,小木想:要不要试着出去搞一笔?
  晚上9点多,小木走到打烊的龙山某饭店附近,围着饭店转了半圈,他发现从卫生间进入最保险。
  敲碎卫生间窗户玻璃爬了进去,又听到屋内有人,慌了神的小木,急忙躲进旁边的厕所。
  原来,老板和保安听到动静,跑回来查看,没看到人,就离开了。
  整整在厕所憋了2小时,见外面没有动静,小木蹑手蹑脚从原路返回。
  一连好几天小木闭门不出,越想越生气,决定继续“干活”。
  踩了两天点,小木盯上龙山某村的一出租房,明目张胆地钳断门锁进入房内,翻箱倒柜了半天,结果没找到一分钱。
  看到厨房里有一个大煤气罐,“干脆扛它吧!”小木大摇大摆出去,结果太惹眼被人看到,当场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小木因缺少家庭管教,以致走上犯罪道路。通过法庭教育引导,小木已有认识,决定改正,依法从轻处罚。
  判处小木犯盗窃罪,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据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