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昨天,杭州市政协举行了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截至2011年11月2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的17件提案,已经全部办复。
致公党杭州市委会提出的第668号提案《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是其中一件,是由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领办,该提案受到了广泛关注,而主办单位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此的“办理答复”也折射出诸多信息。
上市交易缴纳差价的55%
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按照届时的销售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那么这55%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解释:一是土地出让金的组成中,大市政配套费占35%,级差地租占20%,总计55%。总的来说,55%的比例是综合土地收益等价款中各项因素的比例经测算确定的;二是与同类地段商品房比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差价收益的55%以后,购买者所支付的价格,也低于同类地段商品房地块土地拍卖时的楼面价。
相对国内主要城市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上缴收益的规定,杭州市规定上缴55%收益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数量
2011年呈明显下降趋势
自1999年以来,杭州市区已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多万平方米,截至2011年9月已累计公开销售62455套。尤其2006—2008年,市区连续三年每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大规模的建设极大地缩短了申请家庭等候选房时间。
2010年,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放宽后,选房人群出现相对集中的状况,明确2011年、2012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不减,仍然保持每年50万平方米的开工量。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为,随着受理高峰的缓解,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数量已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精神,“十二五”期间,杭州市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健全具有“杭州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累计剔除2000余户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
杭州市建立了经济收入联合协查机制,2008年至今,通过协查累计剔除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2000余户。截至2011年9月底,杭州市、区合计已累计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约210万平方米。
据介绍,2009年《关于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补充意见》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但因在政策起草过程中及审议后社会各层面对经济适用住房是否应根据政策沿革分别制定上市交易政策的意见一直都较为突出,该政策尚未正式出台。
而后,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根据文件精神,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修改并起草了《关于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准入条件、使用管理、政府回购、上市交易、内部循环、互换、违规出租查处、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等内容。
由于该政策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市政府尚在研究中,有望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