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家住嵊州市区的梁先生新婚不久,本来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可这几天却为了结婚摄像的价格问题和摄像经营部闹得挺不愉快。
由于某些原因,梁先生家的结婚喜宴在今年5月份就办了,而女方家的喜宴则留到了10月份才办。当初男方办酒时,梁先生经熟人介绍联系了一摄像经营部的摄像师张某,来为他的婚宴全程摄像。张某说他们经营部的规矩是一场全程拍摄1200元钱,两场就要2400元。梁先生跟张某谈了好久,最终敲定两场婚礼共计2000元,在女方办酒结束之后一次性付清。整个过程梁先生都是跟张某直接联系,并未跟张某所在的经营部有任何联系,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男方办酒的时候,张某的拍摄过程很顺利,梁先生也很满意。可当女方要办酒时,梁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张某了,于是梁先生找到了张某所在的经营部,负责人李经理告诉梁先生,张某是湖南人,8月份的时候在老家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跳槽走人了,估计手机号码也换了,现在联系不上了,只能另外换一个摄像师。梁先生想换一个就换一个吧,能顺利拍下来就好。就这样双方达成了更换摄像师的口头协议,梁先生也没有询问价格是否产生了变化。
当一切拍摄结束、清算付费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梁先生带着准备好的2000元现金到经营部结账,顺便取回婚宴视频,却被告知需要支付2400元。梁先生说,当初跟张某有约定,两场收取优惠价2000元。李经理却说,张某当初并没有通知经营部优惠价的事情,并且现在联系不上张某,梁先生也未能提供书面协议证明两者之间有优惠的约定,为此坚持要求梁先生按照常规价格支付,不然就不给结婚视频。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梁先生找到嵊州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情况之后,考虑到梁先生确实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表明当初有优惠协议,并且关键人物张某始终联系不上,所以无法判定该摄像经营部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双方同意以2088元完成这笔交易。
工商部门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就算是通过熟人介绍的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且对方信誉再好,都不如一纸书面协议来的可靠,白纸黑字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