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8月26日,小何去一家化妆品公司做美容导购。上班没几天,就去岱山、蟹浦、高桥等地发传单、做活动。可是,10月底当小何提出离职要求后被告知,之前工作的提成都没了,更让她生气的是,公司屠经理说,“我根本不认识你”。
在岱山做活动期间,公司安排的食宿让小何感到蛮心寒。住宿是在当地同事家中解决的,她家里只有一张床,剩下5个女生只能打地铺。说起早饭,当时6个女生吃5个包子,大家只能饿着肚子去发传单。
岱山回来后,小何又分别到蟹浦、高桥做了推广活动。无意间,小何看到了公司给她安排的日程:余姚、慈溪、奉化……一个月时间,基本都在各县(市)区的乡镇出差。“说实话,这个工作我女朋友是吃不消了。既然无法胜任,她就向屠经理提出辞职了。”男朋友小钱说。
离职后,10月20日,小何拿到了工资,但发现原先做的提成没有了。屠经理给小何的答复是:“公司有人说你表现不好,提成就不给了。”更让小何伤心的是,屠经理甚至说出“我根本不认识你”的话来。
在之后的了解中,小何才知道该化妆品公司的总公司在北京,宁波分公司是屠经理一人承包经营的,也就是说,提成给还是不给,其实就是屠经理一人说了算。
小何还说这家公司存在违规用工的问题:“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也没交社保。”
现在,他们决定去劳动局维权,哪怕维权要倒贴钱,他们也要去分清是非。
记者手记: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方面是因为此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双方也可以撕破脸”来解决之前的多种矛盾。另一方面,企业或者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让对方有了“把柄”,然后为各自争取应得或多得的利益。
根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离职后通常双方纠纷的钱不多,很多人觉得得不偿失,没有必要花那么多心思去维权;另一方面,在劳资纠纷中,员工往往因为举证不足而失败,这也打消了一些人的维权念头。
12月中旬,小何和公司的劳资纠纷将在劳动部门进行仲裁,本栏目将继续跟踪小何的维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