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因对对方想结束一段不正当男女关系心生不满,“80后”青年用不雅录音进行敲诈。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金某系绍兴县人,今年25岁,与被害人楼某认识,缘于一次打错的电话。今年1月初,在诸暨工作的金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是一个女人打来的,女人自称车子要保养,询问金某是否是汽车4S店的,金某告知其打错了。然而,这之后金某又接到好几次该女人的电话,为了怕她再打过来,金某从网上查到了汽车4S店的号码,并发短信告诉了对方,对方表示感谢。
一来二去,金某与这个女人有了短信联系,互相了解了姓名和年龄。在联系过程中,金某得知,该女子姓楼,跟丈夫感情不好,正在闹离婚。4月中旬,楼某打电话给金某,称心情不好,要求金某陪她去散心。金某同意后,两人便前往杭州。楼某在杭州一家酒店开了个房间,两人发生了关系。
之后,两人一直维持着短信联系。再后来,金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还得到过楼某2万元借款。5月中旬,金某在与楼某通话时,录下了两人之间的一些不雅内容。没想到,这段本属于无心之举的录音,后来派上了用场。
5月底,楼某与丈夫重归于好,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金某。几天后,金某打电话给楼某,宣称楼某再借给他10万元,两人以后就当普通朋友相处。起初,楼某答应了,后来却又拒绝了,甚至要与金某断绝关系。金某恼羞成怒,便用那段录音要挟楼某,要求她给30万元“分手费”。6月中旬,金某到约定地点拿钱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