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昨天,记者从绍兴市卫生局获悉,全国爱卫会刚刚发布了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根据通报,绍兴市已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根据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满3年需重新确认命名。2002年绍兴成为国家卫生城市,2006年通过第一轮复审,今年是绍兴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年。
市爱卫会有关人士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与提升,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将建立长效卫生管理机制与重点突击整治相结合,将城市规划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和设施需求相结合,将单位卫生管理与“五小行业”等重点场所卫生治理相结合,通过精细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常态化管理,切实促进了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的提升。
今年5月,绍兴市通过省级复审;6月至10月,全国爱卫会对绍兴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进行暗访复核审查,重点检查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薄弱环节和小餐饮、小美发、小洗浴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反馈,绍兴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城区创卫生、创文明氛围浓厚,城市设施较完善,整个城区精致且有特色,人居环境适宜度较高。与此同时,绍兴市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面貌整洁且秩序较好,创卫工作深入人心,群众对创卫工作支持,对城市卫生状况较满意。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