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小万,22岁,来自四川。
那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4年,但是每当她回忆起来,仍会心有余悸。
2007年7月,18岁的她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只身一人从老家来到台州找工作。找工作途中,一个中年妇女前来搭讪。“小妹子,是不是在找工作啊?我这有份工作,可能适合你哦。”
年纪尚轻,又缺少社会经验的小万,竟十分相信这个中年妇女的话。她的心里有着一丝莫名的心动和期待,很开心地跟着妇女去见所谓的“老板”。
然而,这个“老板”介绍的工作,并不是事先说好的销售服装。当天晚上,小万被带到了永嘉瓯北的一家休闲理发店里。名为理发店,而这店里没有理发工具。小万当即怀疑这不是正规理发店,第二天就想离开,但遭到阻止,并被关了起来。
这家理发店的老板姓麻,37岁,永嘉人。2007年5月,他与女友季某(已判刑)开了这家理发店,但因生意不好,想找人开始提供卖淫服务。
麻某花钱买了小万,得知小万要走,便将她关在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面对麻某的卖淫要求,小万强烈表示自己不会做那种事。但麻某哪里管她那么多,他威胁她说:“不管你肯不肯,反正你来到这里就是要卖淫的。如果不卖,就把你衣服裤子全部脱光。”
小万很害怕,可人已经被麻某关押,她根本无计可施。接连被关了几天,当小万感到绝望的时候,在房间里发现了一个打火机。“不如烧一把火,要么死,要么走。”她心想着,着火了或许就有人来救她。于是,她毫不犹豫将火点了起来。
没过一会儿,楼下路人发现二楼的民房着火,遂跑到楼上将着火房门踹开。门打开后,小万惊慌失措从二楼跳下,所幸一楼正好有人站着并将其接住。
获救后,小万早已忘记自己全身多处已烧伤,她一门心思往派出所跑。当跑至派出所后,民警问起房子失火的原因,小万如实坦白是她亲手拿打火机烧的。民警疑惑,但见其受伤,先立即将其送往医院。
经鉴定,小万系全身10%面积烧伤,损伤程度为轻伤。
事发后,接到风声的麻某逃离了永嘉,并于日前被警方抓获。前日,永嘉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对麻某依法批准逮捕。
而针对小万的纵火行为,检察官认为,她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得已才放火,而事发后,经村民及消防部门及时抢救,火势及时被控制,只损害了较小的财产。“财产和生命相比,生命更为重要。”检察官说,小万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故不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小万纵火后,不但使房子严重受损还威胁到其他人身安全,那么她就得负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找工作切勿轻信花言巧语。
用如此危险的办法,小万才逃脱麻某等人的控制。如果那场火再大一点,如果楼下无人上来营救,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而小万在不知是何工作,更没有带钱和通讯工具的情况下,就贸然和他人同行,受尽折磨,她本人及其家长的警惕性之差也让人深思。
对此,检察官介绍,该类案件受害者多为初出社会找工作的少女,骗子专攻她们涉世未深的弱点进行欺骗。检察官提醒年轻人找工作切勿轻信花言巧语,一定要弄清楚之后才能做决定,而父母作为监护人,平时应与孩子们多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以及生活状态。
来源: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