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昔日讲课生动有趣的“戴老师”,如今成了一起涉嫌强奸未成年坐台女案件的“主角”。昨天,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传出消息,涉嫌强奸罪的戴某已被依法起诉。
戴某,今年35岁,永嘉人。1997年开始,戴某在永嘉县某中学任教。2008年8月,戴某被调到永嘉县大若岩镇政府工作,之后,他还被任命为镇政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某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然而一切美好,却从他结识一名坐台女之后,悄然发生了改变。
陈某,1993年9月出生,案发时未满18周岁,贵州人。案发前,陈某在永嘉某KTV里当坐台小姐,今年5月中旬,在包厢里和戴某结识。
今年5月25日凌晨,戴某约陈某到茶室聊天,至凌晨2点,陈某打算回家。
戴某提出送陈某回去,然而,到了陈某暂住处,他却兽性大发,用暴力手段将陈某推倒在椅子上,捂住陈某的嘴,并将陈某的裤子撕破。陈某右腿膝盖曾经做过手术,因轻微残疾而无力反抗,戴某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今年6月2日,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永嘉警方刑事拘留,6月17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介绍,从抓获至今,警方对戴某做过6次讯问笔录,每次他都拒不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
奇怪之处还在于,戴某每次的供述,竟“随着证据走”。
比如,戴某起先不承认和陈某发生了性关系,然而在DNA结果鉴定出来后,他又承认了。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说,供述跟着证据不断发生变化,充分反映了戴某供述并不客观。
起诉书上,认定戴某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还有法医物证鉴定书、手机通话记录与短信记录和多名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