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记者12月5日从温州市农办获悉,国家农业部近日正式批准全国18个市(县、区)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我市作为省内唯一试验区,具体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这也为我市推行城乡统筹的“三分三改”提供制度保障。这是温州继1987年成为全国首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农村综合改革领域再一次获得国家级“通行证”。
作为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国首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我市自1987年起先后承担了以股份合作企业为主要特征的乡镇企业制度建设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验课题。试验成果和经验得到中央有关领导及部门的肯定,并应用于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此外,我市还探索了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股份合作制改革,苍南县龙港镇在上世纪80年代建镇初期率先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引导农民进镇建农民城,使一个小渔村变成了一座30多万人口的新市镇。
此次承担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我市将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乡(镇)村基层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以中心镇和中心村(农村新社区)建设为主要平台,以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为切入点,着力突破阻碍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法规,配套推进公共服务和户籍管理等改革,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建设。
目前,我市已在11个县(市、区)各确定1个镇(乡、街道)作为试点单位。11个试点单位将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各类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流转;以中心镇为试验平台,以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农村人口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公共服务向社区集中,注重解决好进城入镇农民的就业和产业发展问题,保障他们在农村的产权权益,让农民既安居又乐业。
市农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市将根据国家有关试验区政策,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按照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对经过批准的试验项目,在试验区突破现行政策和体制,在经批准的范围内先行先试。据介绍,此次改革试验以我市正在开展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为原型,将推进“三分三改”配套改革往纵深发展,特别是体制机制上的突破力度将更大。具体而言,就是试验现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但是规定还不细的内容;试验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明显滞后,对实践发展已构成制约的内容;试验法律法规和政策既没有规定“是”,也没有规定“否”的内容。
据了解,我市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改革试验成果经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评审、论证和确认后,为国家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实践依据,并为全国推广提供借鉴。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