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冬季是燃气事故高发期。为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1月25~30日,市建设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冬季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该支队执法人员深入到各燃气企业及供应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该支队发现一些液化气储配站存在为超期未检验钢瓶充装燃气的情况,并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另外,市建设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还通过本报提醒市民,进入冬季市民应特别注意用气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由于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特别是冬季用气高峰期,由于气温较低,房间开窗时间较少,加之调压箱受冻后气压不稳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市民使用灶具时,如连续多次打火不燃,室内已泄漏气体,这时不能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应打开窗户通风后再打火,并及时同燃气灶具销售商联系,调整灶具。冬天使用燃气时,先开窗通风,因为燃气的燃烧需要空气助燃,如通风不好会造成室内缺氧。在使用燃气器具时,先检查所有气阀开关是否灵活,其次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牢固,或有无漏气现象,如漏气,立刻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同时到安全的地方打燃气抢险维修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漏气房间打电话、不要开灯,杜绝明火或启动抽油烟机等任何家用电器,以免发生火灾)。
居民用户在使用燃气时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燃气管道上悬挂物品;不准在装有燃气设备和管道通过的房间内住人,以免发生危险;不准将燃气管道和燃气表装修到壁橱等封闭空间内,以免发生漏气难以发现;不准私自拆装、移动燃气管道和设备,避免接口发生漏气;不准在燃气管道周围堆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在燃气管道和设施上搭接电线或作为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