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今后,凡涉及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柯城区、衢江区)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都能领取一笔奖金。这是昨天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并有权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举报,出台举报办法是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工作人员介绍。
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种类主要有5种:一是工业企业私设暗管,利用渗坑、渗井或者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二是工业企业向水体严重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或者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等物质;三是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四是工业企业违法倾倒、堆放、存贮有毒有害废物;五是新建、改建、扩建重污染工业项目未依法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或未实施环保“三同时”,而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其中,举报第一项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次;举报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次。
“举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统一受理。”工作人员表示,处理人员实行24小时连续工作制。接到举报后,环境执法人员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员负保密责任。举报人可拨打电话举报,市环境监察支队举报电话:3080278;也可通过信函、来人或网络的方式进行举报,衢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地址:衢州市荷花中路133号一楼东侧,邮政编码:324002,邮箱:qzhjjczd@163.com。(记者徐颖之通讯员史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