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
近日,位于余杭临平的某楼盘,建筑工人在售楼处前砌了半堵墙,为自己讨要一年的工钱。据建筑工人所说,他们工作一年多,只能每月零星拿到三五百元的生活费。如今年关已近,想结清工资回老家,老板说没有钱。
是开发商在拖欠工程款吗?这件事情目前还未有定论。但今年楼市行情不好,却是公认的事实。房子卖不动,工人们受影响了没有?记者近日兵分几路,暗访了11家杭城大大小小的楼盘,发现4家楼盘的建筑工人每月都能按时拿到工资,而7家楼盘的建筑工人大部分平时只拿伙食费,年终再结清全部工资,而这样的支付方式几乎已是业内潜规则。
11家建筑工地:4家按月结清,7家年终结算
记者分别走访了市中心、申花、桥西、城东新城、下沙、九堡等不同板块共11家楼盘的建筑工地。这些楼盘的开发商包括了绿城、滨江、万科、宋都、保利等知名房企。
来到申花板块某楼盘的时候正是双休日,但不少建筑工人仍然在一线工作,记者找到他们并不是很费力气。头戴工地安全帽的夏师傅,正坐在路边休息。经工友提醒,记者得知他是班长,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小包工头。夏师傅老家在东阳,他1994年就来到杭州做建筑小工,目前他的月收入约在六七千元。
“目前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资在3000元左右,但不是按月发清的,每月差不多发1500元伙食费,剩下的年终再发。”夏师傅说,其实不止他们一家工地这样,据他所知,杭州很多工地都是这样,一般都是由建设方先垫付部分伙食费,年终等开发商支付了费用后再结清全部工资。“2000年以前我做工的时候还是按月结清的,后来我遇到的就全是这种结算方式了。这几年国家查得很严,年终都能拿到钱回家。今年年终能不能拿得到,要快过春节了才能知道。”
记者在随后走访的几个工地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同样位于申花板块的某工地,记者遇到了在卸水泥的胡阿姨。她笑着说自己来自云南,是跟亲戚来打工的,做一天拿80元。但她来了以后还没结清过工资,老板每月发三回伙食费,每次200元。对此,胡阿姨似乎并不抗拒,“我反正平时也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等过年把钱领了拿回家。”胡阿姨说,她是跟亲戚来的,一切都听亲戚的。
也有一些楼盘是当月结清的。在城东新城的万科草庄,一位建筑工人拉着小车走过。师傅是千岛湖人,他说他这样的小工,每天80元,每个月都能领到上个月的工钱,没有拖欠。“我也听说有的工地是年终再结清的,我就是看中了这里能当月结清,这样更放心些。”其相邻的金色黎明、地处下沙的保利东湾、九堡的宋都晨光国际,工人们的工资都能按月结算。在保利东湾,一位来自宁波的工头告诉记者,自己每天能赚200多元,一个月工作23或24天,收入还行。
记者跑了11家建筑工地后发现,各个楼盘结算工资的方式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年底结算、每月结算、项目完工结算,且一个工地也可能会因为工种不同,同时有按月结算和集中结算两种方式。在这11家楼盘中,有4家是按月结算的,并不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而另外7家,多要到年底才全部结清,除非工人提前请假回家。
大多数工人,并不担心会欠薪
记者先后走访的11家建筑工地中,基本上小工的月工资收入约在2400~3000元,而对年终结算,工人似乎早已经习以为常。
河南人老朱一边拉石块一边跟记者说:“很多工地都是年底结算工钱,我之前做的工地也这样,这不算拖欠我们工资吧。有些工人拿到钱就去打牌赌,我这样一次性领了,还能攒点钱回家过年。”
还有几家建筑工地的工人表示,虽然平时只发伙食费,但如果工人有急事需要用钱或回家一趟,也可以提前支取。在金隅观澜时代的工地,一位40来岁的临时电工说:“想回家了就找老板或是工头按天算工资,我家就在东阳,一年回去好几趟呢,还没遇到不给结清的。”
转了多个楼盘后,记者发现工人们大多对自己的生存状态还算满意,对于年底是否会欠薪,似乎并不担心。保利某楼盘工地的一名临时电工更直言:“这几年大家都能顺利拿到工资,政府们对我们农民工很关注,尤其是年底,所以我们不担心欠薪问题。”
在郡原相江公寓,老家在安徽的水泥工小周告诉记者,“2009年我就来杭州,除了相江公寓,我还在下沙的几个楼盘干过。”经验不少的小周现在一年的收入近3万元,有时候他也去其它一些工地兼职,做些简单的力气活。而说到是否担心碰到拖欠薪水的问题,小周十分坦然,“我们都在有名的楼盘打工的,拖欠薪水对他们的影响也不好,应该不会。平时吃、住这些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但在九堡一个不算知名的开发商打造的楼盘里,小工张师傅则有点担心:“像我们这样的工种,就是和工地,和开发商牵在一起的,他们不好了,付不出钱了,我们也会跟着遭殃。”
律师说,劳动法要求按月发工资
尽管在调查中,工人们并不担心工资被拖欠,但年底结清的方式确实也有一定的风险性。记者在2009年就接到过一则投诉:有个小包工头带了一帮老乡做建筑小工,工钱每天80元,但当时每月只发基本的伙食费。等年终时,老乡都向小包工头要钱,小包工头才发现老板跑掉了,差点被老乡骂死,甚至连家都不敢回。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表示,很多工人是在没有跟工地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工作的,自己的利益很容易受侵害。“劳动法中,明确规定要按月发工资,否则就是违法。无故拖欠,工人除了要回应得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李慧律师也表示,“实际的情况是,工人们能拿到工资就很不错了,建设方是不会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
从某个角度来说,虽然工人对年终结算这样的“潜规则”没有异议,但我们相信,作为弱势的一方,他们更多的是出于无奈,对他们来说,哪怕年终结算,只要能拿到自己该有的那一份,就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