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
非法占用耕地、未批先建……昨天,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曝光了10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一批涉及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的企业或个人被依法查处。
今年前10个月,宁波市共查处违法用地776宗,面积1844亩,收缴罚没款4430万元。
曝光案例中,占地建厂房最多
昨天,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一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例,违法主体有企业也有个人。目前,相关违法行为已被责令停止,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盖起的建筑物也被拆除。
这十起案件中,最常见的,是非法占用土地兴建厂房或其他经营性场所。比如象山县茗龙脱脂鱼粉厂,非法占用土地12.7亩,建造砖混结构厂房。宁海县文博机械有限公司,占用4.6亩农民集体土地建厂房。北仑大碶街道老贺村初民,占用9.7亩集体土地,造集装箱停车场。
10起案例中,也有破坏耕地以及非法采矿的个案。其中,余姚非法采矿案件当事人,已被依法判刑。
1—10月查处违法用地776宗
在曝光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的同时,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也公布了另一组数据。
今年1—10月份,全市共制止违法用地155宗,面积165亩,挽回经济损失约460万元。共查处违法用地776宗,面积1844亩,收缴罚没款4430万元,拆除和没收建筑物78.5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255亩。
另外,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违法责任人112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52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5人。
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1、象山县茗龙脱脂鱼粉厂,擅自在象山县石浦镇蒋家湾村普塘庙的集体土地上,动工建造砖混结构厂房,非法占用土地面积12.7亩。
2、宁海县文博机械有限公司,占用长街镇长街村北面“大园山”处的农民集体土地兴建厂房,占地面积4.6亩。
3、奉化市锦屏街道塘下村村民柳某,擅自在塘下村第三、第七生产队的承包地上填方,经测量和核对,填方总面积为6.3亩。
4、北仑区大碶街道老贺村村民贺某,擅自在老贺村庐山西路南侧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填渣平整,建造集装箱停车场,总占地面积9.7亩。
5、宁波展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占用鄞州区姜山镇虎啸漕村土地,填塘渣建造堆场和管理用房,实际用地面积4.2亩。
6、余姚肖东镇周某等人,明知采矿许可证已经到期并被注销的情况下,仍采用挖机掘石等手段,在余姚市兰江街道筀竹村五雷山处非法采矿。
7、慈溪市红叶轴承有限公司,私下向石堰村村民买地,打算建厂房,面积7.89亩。
8、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占用东陈乡沙岗村乌龟桥地块填塘渣,填渣面积达20余亩。
9、宁波市镇海区交通工程开发公司,占用镇海澥浦化工区舟山连岛大桥北侧地块,建造临时施工工棚,占地面积共计1.9亩。
10、江北区甬江街道河西村经济合作社,在复耕地块上搞非农建设,占地面积5.5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