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9日讯
日前,记者获悉,市政府工作部门今后将实行行政主职暗访检查制度。按照这项制度要求,部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以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与民生改善、项目推进、产业升级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都将是部门“一把手”每周一次暗访检查的内容。
此次实行行政主职暗访检查制度,涉及市府办及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等30余个职能部门。“暗访检查的重点,一类是部门内部管理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内容,其中包括工作人员是否在岗、在行、在状态,有否违反‘四条禁令’等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与民生关系密切、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包括市领导批示关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信访、投诉问题,也是暗访检查的重点内容。
据了解,前阶段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这项制度曾在部分政府部门试行,并在落实职责、巩固成果等方面发挥较好作用。市政府这位人士认为,深化这一工作载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大范围的职能部门中推行,对于营造执政为民、干净干事、廉洁高效的优良政风具有积极意义。
按照“一周一暗访、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对暗访检查制度制定了严密的实施细则。如暗访检查须由行政主职领导参加;查明存在问题,有关原因分析、解决办法要记录台账,每周上报;各部门行政主职领导当月暗访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每月规定时间上报市作风办。
制度执行是否到位,作风建设有否取得实效,还不是部门说了算。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将组建由监察等多部门人员构成的督查小组,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情况进行督查,并汇总分析,以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最终,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