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2月9日(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朱利明)位于浙江天台县坦头镇的鸿福木业是一家从事木制品制造、销售的小微企业,不久前由于企业资金难以周转而准备关门歇业,还被员工们提起集体诉讼。但在天台法院法官们的帮助下,这家企业终于渡过了最艰难的日子,现在企业又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说起这件事情,全靠法院帮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企业负责人姜志华深有感慨。今年8月份,该公司的83名员工向天台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由于企业生产销售一时不景气,姜志华无奈之下选择了出走。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们启动了拍卖程序,并对企业资产进行了评估。但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们了解到企业生产的产品销路不错,但苦于目前资金周转不灵,而民工们则是要求企业立即支付工资。如果将企业资产拍卖,这家企业将彻底破产,而包括民工在内的各方债权人的利益将严重受损,势必引起社会不稳定。
经过法官们多方联系协调,出走在外的姜志华终于回到天台,并支付了三分之一的工资款。随后,法官和民工及企业其余债权人一起进行了积极沟通,终于达成了让企业暂缓一段时间的意见。二个多月后的11月20日,姜志华又筹集了部分资金,但与付清工资还有一定差距。此案的执行法官经请示领导同意,为企业垫付了缺口资金,使所有民工的工资问题得到解决。随后,企业开始恢复生产。至此,一起群体性诉讼案件到此圆满解决。
“我们对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涉企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既依法坚持快审快结,又充分运用诉前调解、案外协调等手段,将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天台法院院长胡恩胜说。
据悉,为了有效应对当前部分小微企业出现的经营困境,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天台法院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要求全体干警密切关注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审理执行涉企纠纷,全面认清困难,果断采取措施,为确保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天台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把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纳入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范围。对生产经营正常、有市场、有效益,但出现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涉及担保的企业,坚持依靠党委政府,联合县困难企业帮扶工作组成员单位,推动开展相关调解合作,妥善处理涉企纠纷,降低涉企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的比重。对企业一时资金困难但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慎重采用保全措施,或以“活查封”的形式进行保全,尽量不使其停工停产,维护就业稳定。
天台法院还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创新化“危”为“机”,通过采用妥善审理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保护力度,推行和规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对因贪污、职务侵占、诈骗等犯罪行为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的,在依法严惩的同时加大追缴退赔力度,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