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了4个专门入室盗窃的大盗,他们作案共50余次,涉案价值80余万元。
4人名叫杨正权、韦海江、石干昌、杨胜六,均来自贵州省榕江县,年龄都在30岁左右。法院查明,2010年11月26日晚,四人结伙,撬门进入温岭市滨海镇金闸村122号阮建伟家,窃得硬币100元及黄金手镯两只、黄金耳环一对。经鉴定,被窃黄金首饰共计价值8190元。如此联手盗窃作案,他们一共进行了51次,行窃地点主要在温岭大石一级公路沿线乡镇及温州地域,涉案总价值为80多万元。2010年12月,4人在温岭市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12月6日,法院认为4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他们1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等附加刑。
来源: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