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章先生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一位男子,本来他是打算掏钱了事的,不过好在旁人提醒,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碰瓷”的了。庆幸没有上当的他,昨天给本报热线96068打电话要提醒其他车主,年末了,“碰瓷”者也开始出没了,“他们很可能盯牢的是错峰限行车辆”。
章先生昨天很早就出门上班去了,因为他的车牌尾号是9,周一早晚高峰属于限行车。早上6点55分左右,他的车由北往南行驶在马塍路上。“过了文三路口的时候,车子突然发出了一阵很响的撞击,一看右侧反光镜都往后折了。”章先生赶紧下车来,发现自己好像是撞到人了。有个醉醺醺的男子,在他面前伸出肿得像包子一样的右手。“他满嘴胡话,感觉喝了不少酒。”可是,章先生又觉得他意识清醒得很,“当时我想把车子移动一下,免得后面堵上,他就说,车子动过后,责任全是你的。”
因为自己是限行车,再不走,呆会就没法走了,章先生有点急了,就提出赔个一两百元钱了事。受伤男子一下子精神了,说私了也行,但一两百元肯定不行,要价五百元。章先生虽然有点警觉,可他还是希望把事情抓紧处理好,犹豫着赔对方多少钱。
就在这个时候,边上一位老人站出来说,叫你好走了,你不走,这是自找麻烦。老人跟章先生说,这个男子怪怪的,刚才已经被一辆车撞过了,可是对方没理他。
碰瓷?章先生这时意识到一个细节:手刚被撞的人,哪有肿得这么快的?章先生马上打电话报警。事情随后就很简单了,男子被民警带走,再也没有说起赔偿或检查的事情。
经历过这件事情后,章先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碰瓷”者可能会选择有急事的人下手,比如车子是限行的;如果对方受伤了,你要看看是新伤还是老伤,千万别让老伤给骗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别跟对方争论,报警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