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工作日人流量较大,工作人员对小偷的防范意识也比较薄弱。出去办个事,往往将手机、包等贵重物品随手放在办公桌上。
小偷张某,就是盯准了这个特点,专门挑工作日向这些单位下手。
昨天,这个脑袋“灵光”、胆子也满大的贼骨头,被宁海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
落网
几句追问便被打回原形
今年10月28日上午8点多,张某穿得干净光鲜,大方地“潜入”宁海县桑洲镇人民政府打算“碰碰运气”。“来找人的,有点事。”他甚至还自然地冲门卫打了个招呼。
进了办公大楼后,他在楼道里来回转悠,只要开着门的办公室,他都要瞄上几眼,却不见他进去找人。
走到三楼,他终于发现一个开着门却没人的办公室。刚从办公桌里翻出一个女式手提包、拉开拉链,外面就传来了脚步声,他赶忙把包一扔,走为上计。
原来,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葛某回来了,两人正好擦肩而过。
紧跟着,手提包的主人王某也回来了。刚一进门,她就惊呼:“不对,我的包被人动过了!”
谁会胆子大到来政府大楼偷东西呢?葛某想到了刚刚打过照面的张某,觉得有些可疑。偏偏贪心的张某还没舍得走,仍然大胆地在三楼楼道里晃荡,正好被葛某逮了个正着。
要说张某聪明灵光,也不见得,只是没遇见对手。遇上了同样眼尖的工作人员葛某,只需几句追问,张某便被打回了原形。
“你来镇政府有什么事?”葛问。
“找人。”张某面不红,心不跳。
“找谁,哪个部门,哪个办公室的?”
张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葛某顺势问他:“是不是找姓林的?”
“对对,就是姓林。我刚一下子忘了。”张某急忙接话。
“哦,我也记错了,我们政府没有姓林的工作人员。”葛某好笑地看着张某,张沉默。
“你家住哪里?”葛某继续问。
“桥头胡。”
“哪个村?”
“上洋头村。”
“桥头胡没有上洋头村。”
“不是,是尤家村。”张某慌了,语无伦次。
“桥头胡街道也没有尤家村!”
张某的谎言终究被戳穿了,他眼见纸包不住火,只好如实上报自己的大名。当然,他也当即被扭送至派出所。
惯犯
一个月来在政府机关多次作案
张某今年37岁,是安徽省太湖县人,十年前来宁海打工。今年4月,他丢了工作。收入没了,花销一点没少。他还供着一辆车,每月都得向银行还按揭。
于是,张某想到了偷。
可光天化日之下,哪里比较好下手呢?他把目光瞄向了政府机关。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这些地方,办事进出的人多,去那儿不惹眼;工作的人把包随手一扔,也是常事。“在这种地方偷东西,又容易,又刺激!”
今年10月12日上午8点多,张某在桃源街道办事处发现一个办公室没人,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红色的包,就直接走进去,拿走了包里的棕色钱包。离开时,又在途经的另一个没人的办公室里,朝椅子上的黄色皮包下手,盗得里面的一只黑色钱包。那次,他共偷得1500元现金和一张畅购一卡通。
10月17日上午,张某又开着自己的车,来到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故技重施,“顺”走了10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
提醒
年关了,个人物品要管牢
公安机关在张某的暂住房及轿车内,查获了各色高档手机十余部,另查获数码相机、DV录像机、各类银行卡、会员卡等财物。张某无法自圆其说上述赃物的来源,不得不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另据张某自己交代,三门县民政局、三门县、以及镇里其他机关单位他都去过。每次都是趁办公室无人之际,以同样的方式,盗得手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所盗现金和购物卡,早就被他挥霍一空。
承办检察官感慨,这个张某,胆子也太大了,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进政府办公大楼偷东西。“但我们反思一下,其实是我们自己不够谨慎,才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检察官说,人在外,警惕性高,可一到熟悉的地方,就容易放松下来。“我们以为小偷不敢来工作单位偷东西,就养成了把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处放的习惯。”
每年近年关,偷盗财物的案子总是特别多,检察官提醒:“年关近了,要比平时多长几个心眼,小心些总是没错的。皮包等贵重物品,最好锁在抽屉里,出门时记得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