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萧山区河庄街道闸北村等18个村被浙江省关注森林组委会通报表彰并命名为“浙江省森林村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8个村荣获“浙江省森林村庄”称号。
去年以来,我市各地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和“森林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将村庄绿化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森林村庄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生态质量,积极推动全市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011年,萧山区为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森林村庄”建设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1]199号),对按照《萧山区森林村庄建设工程专项规划》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的村,区财政实行分类一次性补助政策。
2011年杭州市荣获“浙江省森林村庄”称号的单位包括:萧山区河庄街道闸北村、党湾镇梅东村、义蓬街道金星村、益农镇众力村,余杭区塘南办李家桥村、姚家埭村,西湖区双浦镇双灵村、转塘街道外桐坞村、留下街道老东岳社区,临安市太阳镇谢家桥村、青山湖街道研里村,富阳市常绿镇北坞村,桐庐县横村镇双溪村、分水镇新龙村,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乾潭镇下梓村,淳安县界首乡桐子坞村、中洲镇余家村。
此前,我市已有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径山村,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藻溪镇闽坞村,富阳市万市镇新民村、渌渚镇莲桥村、新登镇昌东村;桐庐县横村镇浪石村、桐君街道金牛村,淳安县安阳乡下栖梧村荣获2010年“浙江省森林村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