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旅游广告是市民查找旅游信息的重要途径,“999元起”、“准三星住宿”、“全包价”这样的字眼让外行的消费者一头雾水。日前,市旅游部门联合工商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旅行社业务广告发布的通知》,重点整治商业旅游广告,今后这些模糊的表达将不能出现在旅游广告中。
根据《通知》要求,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必须含有旅游线路、服务项目、时间、价格等内容,且表述清楚、明确,不得用模糊、夸张或不确定用语误导、欺骗旅游者和公众。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不得使用“准×星”、“相当于×星”、“同星级”等用语;不允许出现模糊的旅游报价,如“×元起”、“全包”或“半包”等用语;对于赠送的项目必须注明具体内容,不得使用“买×送×”等模糊用语,同时不得出现所谓的“送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提法。
记者翻阅最近刊登在媒体中的旅游广告发现,使用“XXX元起”的字样是旅行社招揽游客比较常见的一种宣传方式。某旅行社刊登的1月份出境游广告中,三分之一的线路用了这类表述方式。如“2012年1月22日英国一地深度8日游12999元起”、“春节期间土耳其棉花堡五星9日13800元起”等。为此记者专门致电旅行社了解线路的实际价格,与工作人员交谈后发现,广告中打出的价格往往是旅行社给出的线路最低报价,而实际上如果要出境,消费者还必须支付签证费、机场税等一系列必须的费用,而这些费用并没有涵盖在广告报价中。如果消费者选择某条线路出游的时段并不是最低报价的时段,那么价格往往高于广告报价。
“全包”与“半包”等字眼则在港澳游的广告中出现频率较高,如“老爸老妈广深珠港澳经典双飞六日全包价2999元”、“香港半自由行4日全包价2399元起”。记者了解到,各家旅行社对于全包与半包的含义都不相同,所以使用这类字眼,往往会误导消费者。
另外,《通知》中还要求不得出现所谓的“送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提法。事实上,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险种,是旅行社的一种义务,只要通过旅行社参团的游客,旅行社都必须为其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所以在广告中使用“送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提法有相当的误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