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昨天,省公安厅交管局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年内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安全普查和检查整治,确保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年底前,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要联合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要对各类学生接送车辆,集中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和营运资质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加强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的审查。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大力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以及校园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行动和“护卫天使行动”,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的管控,严查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
要加强与家长一旦沟通,增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孩子时,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要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教育部门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对校车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