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经过深思熟虑,我申请在我死之后,将我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那些需要的人。我已经犯下了滔天大错,我的灵魂也许不干净,但我的身体是健康的,如果我的捐献,能带给他人新生,那我也就无怨无悔了,走的时候,也能安心些。”
这段话来自一份捐献器官申请报告,报告人叫孙高峰,是一名已经被浙江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囚犯。几天前,他向看守所提交了这一份特殊的书面申请报告。
想搞点钱花,劫杀出租车司机
2010年7月2日凌晨,玉环楚门龙王村的村民早起锻炼,发现山路上停着一辆出租车,好奇的村民往车内一看,竟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浑身是血,死在了车内。
玉环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对命案进行了侦查。调查发现,7月1日晚上,出租车驾驶员王某,在玉环城区接了三个小伙子,去楚门的一个村庄。当车辆行驶到龙王村岙里的山上时,三人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刀具,对王某实施了抢劫,并杀害了王某。杀害这名司机的三名凶手,正是孙高峰及其同伙,他的作案动机,只是因为想搞点钱花。
警方经过28小时侦查,于7月2日下午,在玉城后湾村一家黑网吧抓获犯罪嫌疑人孙高峰及其同伙。
希望捐献器官谢罪
“检察院指控我的罪名很明确:抢劫罪。我感觉到会被判处死刑,很绝望,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孙高峰说,看守所管教民警觉察到了他的心理变化,经常找他谈心,同监室的人也在生活上处处照顾他。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今年,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孙高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希望我的器官,能给予他人新生的机会。”他不止一次对管教民警说,在感受到了自己的亲人和被害者家属痛不欲生后,他十分后悔也很内疚,内疚的是就算死了,也没有什么能够补偿给受害者家属,想通过捐献自己的器官向社会谢罪。
“他1991年出生,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却走向了歧途。”管教民警说,孙高峰现在的情绪,很平静,见到民警都会很温和地打招呼。“他自小父母早逝,缺少家庭的温暖,可能缺少人对他进行正确的引导,才使他犯下不可挽回的罪。”
对于孙高峰的申请报告,玉环警方已于日前转交给当地红十字会。当地红十字会将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相关程序的操作。
来源: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