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见惯了喝酒开车的,还真没见过酒驾还敢自己报警的!”前天下午,市交警四大队三中队民警处理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故。
报警的是做废铁收购生意的黄某。当天下午,他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经过瓯海大道沙门段时,和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事故不大,车损不过几十元,然而冤家路窄,对方正巧是和他有宿怨的同行连某。
平时夺我客源,今日撞我车子,连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扬言要刺死黄某。而黄某也不甘示弱,叫嚣“大不了同归于尽”,并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两人都满脸通红、浑身酒气,一测试,果然都属于酒后驾驶,而且连某还是无证驾驶。按照规定,连某被罚1700元,拘留10天;而黄某因酒后驾驶货运重点车辆,被扣证六个月、罚款5000元、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