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12月14日,原金东区交通局局长丁觉亮和妻子章艳芬,一同站在了市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老公丁觉亮是交通局局长,而妻子章艳芬是下属单位出纳,夫妻相互配合,将公款放入了自家腰包。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丁觉亮贪污103万余元,章艳芬贪污93万余元,丁觉亮、项志云、袁路有挪用公款2000万元,金东区交通局单位受贿94万余元。四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负责人均予以承认,法院将择期宣判。
离职后,夫妻侵吞93万“小金库”
2005年9月,金东区公路工程管理所(下称“工程所”)负责人吕某向丁觉亮汇报,该所承接工程有120万余元的利润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丁觉亮认为,这笔钱作为“小金库”可方便用于日常开支,便指示将钱交给在工程所任出纳的其妻章艳芬保管。章艳芬将120万余元钱存进个人账户。之后,章艳芬分多次取出部分资金以个人名义出借给他人使用、委托他人炒股、少部分资金用于交通局开支。
2007年1月,丁觉亮调离金东区交通局局长岗位,几天后,章艳芬将该账户余额取出并注销,同时将相关凭证、账目销毁。检察机关认定,丁觉亮、章艳芬隐瞒该账户情况,既未上报组织,亦未将该账户资金上交,两人共计贪污公款93万余元。
丁觉亮等人还挪用了2000万元公款
金华市三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由金东区交通局所属单位职工个人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该公司为提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需增加注册资本。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的项志云向丁觉亮提出向金东区交通局借款2000万元用于个人股东增资。
2004年12月7日,丁觉亮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局党委集体讨论,擅自决定将金华天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金东区交通局下属国有单位)的2000万元公款借给项志云。时任金东区交通局财务负责人的袁路察觉出了问题,但他没有制止,反而成了“军师”。2000万元公款先由金华天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打到另一家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通过其他形式以金华市三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个人股东的名义打入相关银行用于增加注册资本。经检察机关认定,该行为构成挪用公款。
94万回扣放进“小金库”连累单位
2003年,丁觉亮在任职期间因工程需要向省公路物资有限公司采购沥青,后该公司以“技术咨询费用”名义送给金东区交通局94万余元的回扣,丁觉亮决定予以收受并将该款项列入单位小金库使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金东区交通局作为国家机关单位,丁觉亮身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情节严重,已涉嫌单位受贿罪。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丁觉亮贪污103万余元,章艳芬贪污93万余元,丁觉亮、项志云、袁路有挪用公款2000万元,金东区交通局单位受贿94万余元。四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负责人均予以承认,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