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附近出现一个特殊的“高炮广告”,引起不少过往司机和行人的注目。
这个广告刊登的内容不是普通的企业品牌或产品,而是一家媒体批评报道的标题,矛头直指大名鼎鼎的上海瑞金医院“刻意隐瞒、延误治疗、导致死亡,5年过去了,上海瑞金医院纠错到底还要多久?”
记者辗转找到广告发布主王先生。“我这样做都是被逼出来的。”王先生说,6年前其妻不慎烧伤送往上海瑞金医院治疗,开始恢复还不错,后来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导致不幸病故。
“我认为,这件事瑞金医院是有过失的,于是开始申诉。”王先生说,但是,6年来,从宁波到上海、到北京,他到信访、卫生、司法等许多部门都反映过情况,但瑞金医院始终不肯低头认错。他找到当地一家广告公司,讲了妻子不幸死亡的情况和他维权的经过,广告公司负责人对他很同情,二话不说就答应给做广告。
据了解,在这样的地段租一个“高炮广告”,一年至少要花十几万元,而王先生只是宁波市近郊的一个农民,多年来靠打工过活。王先生说,尽管我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为给妻子讨公道,我豁出去了。哪怕挂它两三年,倾家荡产我也心甘情愿。
广告公司告诉记者,高炮广告发布的内容是《山东法制报》的报道内容,而《山东法制报》是一份公开出版的合法媒体,他们把报纸内容登上广告牌并不违法。
慈溪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工作人员傅先生说,这个“高炮广告”发布的内容与广告法等有关法规不相符合。按有关规定,广告的受众对象应该是比较宽泛的群体,即便是某些高端广告、专业广告,它也应该有其相应的受众群体。而现在这个广告发布的内容只是单方面批评抨击一家特定的单位,这就和广告的本义相去甚远。
上海瑞金医院宣传科蔡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广告不是正常的商业广告,而是带有贬低、损害我院的内容,有违法侵权之嫌;医院查阅了山东某份报纸的相关版面,并没有找到广告刊登的有关内容,对其真实性持有怀疑;患者在本院结束治疗后不幸死亡,我们对此表示同情,并且封存了全部病史档案,提出可以进行医疗鉴定。但对方始终回避我们的联系,同时又不恰当地向媒体提供其片面资料,误导舆论,这也是对我院名誉的损害。我们希望王先生能依法维权,让双方都有一个平等申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