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日前,省政府通报表彰了一批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荣获“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这也是我市自2000年以来连续五届10年获得省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受到省政府表彰。
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组织协调,保障优质服务。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实行国际社会倡导的自愿无偿献血;坚持确保血液安全的原则;坚持建立和发展自愿无偿定期的捐血者队伍,竭力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互助氛围。2002年起确定每月14—15日定为无偿献血日,
2007年8月起八都、小梅、查田、安仁、锦溪5个乡镇列为献血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参与无偿献血的人数和献血量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