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波12月16日电(记者 郑黎)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附近出现一个特殊的“高炮广告”,引起不少过往司机和行人的注目。
这个广告刊登的内容不是普通的企业品牌或产品,而是一家媒体批评报道的标题,矛头直指大名鼎鼎的上海瑞金医院--“刻意隐瞒、延误治疗、导致死亡,5年过去了,上海瑞金医院纠错到底还要多久?”
为亡妻讨公道
记者辗转找到广告发布主王先生。“我这样做都是被逼出来的。”王先生说,6年前其妻不慎烧伤送往上海瑞金医院治疗,开始恢复还不错,后来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导致不幸病故。
“我认为,这件事瑞金医院是有过失的,于是开始申诉。”王先生说,但是,6年来,从宁波到上海、到北京,他到信访、卫生、司法等许多部门都反映过情况,但瑞金医院始终不肯低头认错。一天,王先生乘车路过杭州湾跨海大桥,忽然想到,杭州湾大桥是宁波到上海的必经之路,如果在此地做一个批评指责上海瑞金医院的广告,一定会在上海产生很大的反响。于是,他找到当地一家广告公司,讲了妻子不幸死亡的情况和他维权的经过,广告公司负责人对他很同情,二话不说就答应给作广告。
据了解,在这样的地段租一个“高炮广告”,一年至少要花十几万元,而王先生只是宁波市近郊的一个农民,多年来靠打工过活。王先生说,尽管我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为给妻子讨公道,我豁出去了。哪怕挂它两三年,倾家荡产我也心甘情愿。
工商局表示此广告未经审批
记者试图与这家广告公司取得联系,始终未能如愿。后来,广告公司通过第三方回答记者说,高炮广告发布的内容是《山东法制报》的报道内容,而《山东法制报》是一份公开出版的合法媒体,他们把报纸内容登上广告牌并不违法。
但广告的主管机构、浙江省慈溪市工商局对此说法表示异议。慈溪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工作人员傅先生说,这个“高炮广告”发布的内容与广告法等有关法规不相符合。按有关规定,广告的受众对象应该是比较宽泛的群体,即便是某些高端广告、专业广告,它也应该有其相应的受众群体。而现在这只广告发布的内容只是单方面批评抨击一家特定的单位,这就和广告的本义相去甚远。
“另外,经了解,这个广告在发布前未经慈溪市工商局备案审核,这也是违反规定的。”傅先生说,现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两端有不少广告公司非法设立“高炮广告”。下一步,他们将对这些违法广告进行整治查处。
医院认为当事人有侵权之嫌
“我们已经注意到在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附近有这样一只涉及本院形象的"负面广告"。”上海瑞金医院宣传科蔡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广告不是正常的商业广告,而是带有贬低、损害我院的内容,有违法侵权之嫌;医院查阅了山东某份报纸的相关版面,并没有找到广告刊登的有关内容,对其真实性持有怀疑;患者在本院结束治疗后不幸死亡,我们对此表示同情,并且封存了全部病史档案,提出可以进行医疗鉴定。但对方始终回避我们的联系,同时又不恰当地向媒体提供其片面资料,误导舆论,这也是对我院名誉的损害。我们希望王先生能依法维权,让双方都有一个平等申诉的机会。
蔡科长最后说,我们很奇怪这样一个严重违法广告居然能堂而皇之地竖在那里而无人干涉。近日我们正在与宁波有关方面协商,希望将这个广告能尽快撤下来。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表示,王先生几次谈及此事总是泪流满面,他想为亡妻讨公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发布广告“声讨”医院的做法不甚妥当。宁波市司法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则直言,王先生此举有侵权之嫌,倘医院反过来要维权讨说法,王先生会处于不利地位。